论犯罪构成要件下财产性利益可成为财产性犯罪对象——以盗窃欠条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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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徐楠芝 

机构地区:[1]中国地质大学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4年第21期256-257,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认定侵犯财产性利益构成财产犯罪,首先要明确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财产罪的行为对象是财物,要准确把握财物的概念,才能够解释财产性利益的归属问题。盗窃罪作为财产犯罪的基础、常见犯罪,对于盗窃欠条可成为财产对象的研究,可归纳出一般的财产性犯罪对象。本文试从犯罪构成要件出发,分析盗窃欠条构成财产性犯罪,从而论证财产性利益可作为财产性犯罪的对象。

关 键 词:财产性利益 财产犯罪 行为对象 

分 类 号:D924[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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