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取消定点机构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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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医疗保险》2014年第3期71-71,共1页China Health Insurance

摘  要:2月14日,深圳市社保局表示,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就近就医购药,今年拟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设置数量限制,将符合受理条件、评分分值标准的社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定点。

关 键 词:深圳市 定点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 社会医疗机构  定点药店 零售药店 参保人 

分 类 号: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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