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转让部分经营份额后构成个人合伙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陶恒河 

机构地区:[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4年第14期100-102,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案情】 肖某系大桥砂场的登记业主,依法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09年10月30日、2010年12月1日、2012年4月20日,水务部门分别向大桥砂场颁发了河道采砂批准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上述证照载明的有效期限均为一年。2011年5月30日,国土资源部门向大桥砂场发放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1年5月30日至2014年5月30日。2010年11月9日,

关 键 词:个体工商户 个人合伙 2010年 采矿许可证 经营 转让 国土资源部门 河道采砂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2.291.9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