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程雪英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出 处:《商情》2014年第29期194-195,共2页
摘 要:2005年我国《公司法》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写入其中,为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由于股东派生诉讼的代位性、派生性,公司作为三方主体中的一方在制度中就存在着特殊的地位。首先,公司利益受损是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前提条件。其次,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最后,在诉讼的风险承担方面,公司不应该只是受益人,同时也应该是风险承担者。
关 键 词:股东派生诉讼 直接损害要件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风险承担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