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界定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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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钱明龙 

机构地区:[1]浙江省松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出  处:《人大研究》2014年第8期43-43,共1页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摘  要:在人大实践中,某一具体事项是否为重大事项是由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界定的。但有人认为,对重大事项,法律只规定人大或其常委会有讨论决定权,并没有规定有界定权,因而由人大常委会界定哪些具体事项是否为重大事项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到底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能否进行界定呢?或者说,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有界定权吗?

关 键 词:地方人大常委会 界定 合法 法律依据 决定权 

分 类 号:D624[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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