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法新约》的签订中看李鸿章对于战争不败而败结果的责任——中法战争中李鸿章再认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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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徐艳[1] 田亮[1] 

机构地区:[1]西安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陕西西安710021

出  处:《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8期93-93,共1页Young Society

摘  要:中法战争结束后,在清政府的授意下,李鸿章与法国代表巴德诺签订《中法新约》,从此法国夺取了越南,并以越南为跳板,打开了中国西南门户。对于中法战争中国不败而败的结局,时人大多将责任归罪于对法主和且代清廷与法签约的重臣李鸿章。文章试从条约条款、李鸿章在谈判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当时中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进行综合分析,剖析李鸿章在这场战争不败而败结果中的责任。

关 键 词:中法新约 战争 孕鸿章 责任 

分 类 号:K256.2[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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