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货物“视同销售行为”发票开具问题分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曹远战[1] 

机构地区:[1]山东省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出  处:《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4年第8期35-36,共2页Finance&Accounting

摘  要:一、销售货物(商品)发票的开具范围 1.普通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而对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并没有相应的规定。

关 键 词:视同销售行为 普通发票 销售货物 增值税 《发票管理办法》 付款凭证 销售商品 经营活动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