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不是要消灭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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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朱启臻[1] 

机构地区:[1]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

出  处:《商周刊》2014年第18期21-21,共1页Business Weekly

摘  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并不是把乡村变成城市,也不是消灭农民,更不能伤害农民利益。 自1958年中国实施户口登记条例开始,城乡户籍制度就把中国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成为“二元社会结构”最显著标志之一。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科教、卫生、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粮食与副食品供应等一系列福利政策,催生了一系列不平等的制度体制,在城乡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

关 键 词:户籍制度改革 农民利益 非农业户口 城乡户籍制度 二元社会结构 中国公民 户口登记 福利政策 

分 类 号: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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