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资源归档保存的责任主体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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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展春[1] 

机构地区:[1]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

出  处:《档案》2014年第9期20-24,共5页ARCHIVES

基  金:2013年度江苏省档案局科技项目<高校网站信息归档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3-18

摘  要:在各国开展的网络信息资源保存项目中,国家图书馆以及大学图书馆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主要实施者。而档案馆作为永久保存社会记忆的基地,具有网络信息归档管理的天然优势,理应承担起网络信息归档保存的主体责任。我国应在国家层面上构建起由国家网络资源归档保存中心主导的、档案馆和图书馆共为主体的网络信息归档保存合作模式。

关 键 词:网络信息归档 档案馆 图书馆 责任主体 

分 类 号:G270.7[文化科学—档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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