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跨越“收入陷阱”必须控制国民收入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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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齐桂珍[1] 

机构地区:[1]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

出  处:《中国经贸导刊》2014年第17期60-61,共2页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摘  要:巴西、智利、阿根廷、墨西哥等拉美国家和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已进人中等发达国家30-50年,但至今未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仍停留在发达国家门槛之外。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也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跌入了“高收入陷阱”,难以解脱。前者曾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触发了严重的地区性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后者诱发了2008-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和2010年的美债危机、2011—2012年的欧债危机,以及连续20多年的日本经济衰退。

关 键 词:国民收入 20世纪80年代以来 国际金融危机 中等发达国家 分配 中国 东南亚国家 2010年 

分 类 号:F124.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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