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违反《矿产资源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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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大伟 

机构地区:[1]吉林地矿局基建管理办公室

出  处:《当代经济管理》1988年第1期61-63,65,共4页Contemporary Economic Management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专章规定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法律责任是指实行某种违法行为的公民或法人,应当对国家及受害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担负某种带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即对违法者要给予法律制裁。 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必然结果。由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不同,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在我国,法律责任一般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经济行政责任又是行政责任中的一部分。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 法律制裁 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 

分 类 号:TD98[矿业工程—选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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