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商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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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蒙律廷 

机构地区:[1]西安市商标事务所

出  处:《中华商标》2014年第10期60-62,共3页China Trademark

摘  要: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申请量超过1300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358件,有效注册商标为7237894件。但在商标实务工作中,我们发现,有大量的注册商标是闲置的。所谓闲置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途径获得商标专用权后,从未使用或曾经使用,但现在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及新注册商标在被使用之前也属于闲置商标。

关 键 词:原始取得 注册申请 国家工商总局 继受取得 三年 实务工作 数据显示 诚实信用原则 证据材料 在先权利 

分 类 号:D923.4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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