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股随岗变原则可设强制退出机制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樊荣禧 季嘉 王瑞煊 

机构地区:[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4年第22期42-46,共5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公司依据股随岗变章程条款强制离职股东转让股权并退出公司时,离职股东拒绝转让股权,仍以股东身份要求享受股东分红权,即产生纠纷。司法处理此类纠纷的解决路径是:尊重公司内部自治,保护股东财产权益,创新股东退出机制,合理评定股权价格。

关 键 词:退出机制 股东身份 实股 股权价格 司法处理 财产权益 公司 分红权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