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赵秉志[1,2,3] 商浩文[4]
机构地区:[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 [2]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3]国际刑法学协会 [4]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出 处:《法律适用》2015年第1期43-49,共7页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摘 要:我国现行刑法惩治妨害司法活动的相关规范存在不足,为因应社会发展需要,有力有效地打击妨害司法行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进一步完善妨害司法罪。虚假诉讼行为应当独立成罪,其罪名应确定为"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犯罪的行为方式应当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方式;泄露和公开披露、报道案件情况的严重危害行为应当入罪,其行为涉及的罪名可分别确定为"泄露不公开审理案件信息罪"以及"公开披露、报道不公开审理案件信息罪",同时应合理界定其犯罪主体;扰乱法庭秩序罪只能针对发生在法庭审判过程中的危害行为。在目前刑法体系下,采取逐步完善妨害司法罪的方式来实现对法庭秩序的有效维护较为妥当。设立特别的追诉程序无法律依据和法理基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修改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该罪不宜设定为自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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