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对两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原油管道实施停输的决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出  处:《劳动保护》2014年第12期I0009-I0009,共1页Labour Protection

摘  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我局在暗查暗访中发现,你公司所属两条原油管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临邑一沧州原油管道存在占压等安全隐患267处,沿途10个人171密集区段长度占原油管道总长度的27.1%,管道本体结构性损伤严重;塘沽油库一大港天津石化公司审426原油管道所经地区河流沟渠较多,原油管道本体腐蚀严重且焊缝存在缺陷,腐蚀点最薄处不足3毫米。以上两条原油管道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消除,存在发生泄漏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风险。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对上述两条原油管道停止输油。要求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关 键 词:原油管道 安全隐患 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停输 天津石化公司 

分 类 号:X92[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