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岁以上老人死亡时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公民与法(审判版)》2015年第1期32-32,共1页Citizen and Law

摘  要:75岁以上高龄老人作为责任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其死亡赔偿金按五年计算,但对其需要抚养的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其抚养费如何计算,现实中存在着争议。一种意见认为,75岁以上的老人,不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其死亡赔偿金也只需计算五年,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应支持。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关 键 词: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龄老人 抚养人 生活费 责任保险合同 生活来源 劳动能力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