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售后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以浙江地区铁路售后公有住宅为例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林建强[1] 

机构地区:[1]上海铁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浙江杭州310008

出  处:《经济视野》2014年第16期494-494,496,共2页Economic Vision

摘  要:自铁路行业实行房改以来,便产生了大量的售后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出售以后,使房产的产权由原先的单位产权转移到了个人产权.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后,使承担房产维修的工作的主体责任由原来的产权单位变成了购房职工个人,从而使房产维修资金的来源从原先由单位出资转变为由个人出资.由于房产产权、房产维修工作主体责任、房产维修资金等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实际住宅维修工作中,在售后公有住宅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资金管理上产生了维修资金续交难、维修的程序难和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是铁路售后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上存在最常见、最典型的问题之一.

关 键 词:铁路 售后公有住宅 维修资金 

分 类 号:F293.3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