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共时性逻辑——基于一种主体性哲学发展的思考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郑智航[1]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  处:《江汉论坛》2015年第3期133-140,共8页

基  金: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10JZD002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鉴于中国实现法律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以及西方国家在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转型中国不可能再像西方国家那样通过一个历时性的过程来完成法律现代化。主体性确立时期与主体性重建时期两个阶段在中国以及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合二为一。相应地,中国法律的内在逻辑也要在实现从人治的内在逻辑向主体性支撑的现代社会法律内在逻辑转变的同时,实现从主体性支撑的现代社会法律内在逻辑向主体性重建的现代社会法律内在逻辑转变。这种转变决定了权利话语、法律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机制所应遵循的内在逻辑的复杂性。

关 键 词:主体性重建 转型中国 权利话语 法律责任 纠纷解决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