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新常态”下中国直接投资法律框架的重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鹏[1] 

机构地区:[1]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出  处:《海外投资与出口信贷》2015年第2期20-23,共4页Overseas Investment & Export Credits

基  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编号:14JZD022);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TPP投资协议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编号:14CFX05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国际投资活动在国家角色、行业分布和投资者构成三个方面都呈现"新常态"。中国直接投资法律体系采取外资立法和对外投资立法两分模式,直接投资立法与国内一般立法双轨规制,资本输入—输出双重角色和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积极建构者的新角色放大了"新常态"下中国既有投资法律框架的劣势。重构中国直接投资法律框架,应寻求建立定向政策调控下多层次专门投资立法模式,建立高级别部门间协调机构,统筹国际投资立法与国内投资立法和中国经济外交战略,以实现中国直接投资法律体系的动态平衡。

关 键 词:国际投资立法 直接投资 中国经济 法律框架 重构 法律体系 国家角色 投资活动 

分 类 号:D922.295[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F832.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