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电池、涂料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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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浙江化工》2015年第2期53-53,共1页Zhejiang Chemical Industry

摘  要: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具体政策内容包括: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关 键 词:锂原电池 消费税 涂料 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征收范围 锂离子蓄电池 全钒液流电池 镍氢蓄电池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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