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影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通过国家标准复审考核因素及解决办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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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吴艳丽[1] 叶世平[1] 王冬梅[1] 张瑞敏[1] 王卫红[1] 

机构地区:[1]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河南濮阳457061

出  处:《化工管理》2015年第9期212-212,共1页Chemic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摘  要:为保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申请建立一套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标准检定装置是十分必要的,凡建立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业事业最高计量标准的单位,每四年须通过一次考核和复查,并在标准考核到期前半年向国家标准考核中心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续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因此,只有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顺利通过国家计量标准考核,才能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持续有效开展检定工作。

关 键 词:可燃气体 检测报警器 标准复审 

分 类 号:TQ116[化学工程—无机化工] O659[理学—分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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