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不得办理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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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珠妹 

机构地区:[1]福建省尤溪县房地产管理所

出  处:《中国房地产》2015年第4期43-43,共1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当前,业内对于临时建筑是否能够登记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符合初始登记的要件,就可以办理登记;第二种观点认为,临时建筑不符合所有权的性质,不应当登记。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因为,临时建筑从根本性质上来讲,其实质应当为使用权的一种,具体分析如下。

关 键 词:临时建筑 房屋 所有权 使用权 体分析 性质 

分 类 号:D922.3[政治法律—法学] D92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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