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沙庄引江闸改建工程中的识别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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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兵兵[1] 陈中原[1] 施伟[1] 

机构地区:[1]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23005

出  处:《治淮》2015年第3期47-49,共3页

摘  要:一、工程概况 沙庄引江闸地处淮安市淮安区南郊,位于苏北灌溉总渠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是淮安水利枢纽工程建筑物之一,具有引水、挡洪、排涝等功能。沙庄引江闸改建工程按原规模在原位拆建,设计流量180m3/s,校核流量200m3/s。新建闸闸孔总净宽36.0m,单孔净宽6.0m,共6孔。闸室为胸墙式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底板。在闸室下游侧布置公路桥,采用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桥,荷载标准为公路一Ⅱ级者折减,桥面净宽6.5m。

关 键 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改建工程 闸孔 钢筋混凝土板桥 识别 设计流量 京杭大运河 工程建筑物 

分 类 号:TV52[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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