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杨圣坤[1,2]
机构地区:[1]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北京100091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25
出 处:《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70-77,共8页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证研究"(GJ2014C53);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研究--来自改革一线的视角"(GJY2014D0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重点调研课题项目"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研究"
摘 要:长期以来,在检察院内部对公诉权的控制方式主要有层级审核、案件讨论、错案责任追究、指标考核,前两者属于过程控制,后两者属于结果控制。这种方式有利有弊。针对其弊端,中央决策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制度方案,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和业务考评机制的改进。但是制度文本在与司法实践对接时却产生了异化倾向。改革难题的破解和改革方案的深入推进,需要以过程控制的规范化和结果控制的理性化为重要抓手。前者表现为找准过程控制的关键节点,合理配置公诉权,严格限定层级审核的范围;减少案件讨论的数量,提高案件讨论机制的规范化程度。后者表现为把握好业务考评适用限度,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厘清"错案"标准,理性追究错案责任。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3.145.17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