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管制困局的立法破解——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中心的解读  被引量:8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柯坚[1]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89-95,共7页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我国污染防治法律实效研究"(13JJD820009);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跨行政区环境公共产品的政府责任"(12SFB2057)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环境行政管制存在着管制不足、不力和不能的困局。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提出及我国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立法体制,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提供了机遇和社会政治基础。与环境行政管制制度的扩张与强化相比,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行政监管体制规定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行政管制的监督和制约主要体现在行政机构内部监督与问责、人大监督与督促、司法监督与督促、公众与社会监督督促四个方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确立了公众参与的环境法基本原则,作出了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予以专章规定,保障了公民在环境公共治理中的基本权利。

关 键 词:环境行政管制 环境保护法修订 公众参与 

分 类 号:D902[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