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工伤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管理问题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出  处:《四川劳动保障》2015年第3期48-48,共1页

摘  要:川人社办发〔2014〕278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为妥善处理工伤职工在办理商业保险赔付手续时,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待遇需提供相关原始票据问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5号)第十条规定,经研究,现就工伤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管理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工伤医疗费 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待遇 保险赔付 工伤职工 票据管理 商业保险 暂行办法 人社 处理意见 

分 类 号:F840.61[经济管理—保险]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