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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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15年第6期39-39,共1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关 键 词:加油站 法律 法定节假日 误工费 损害程度 民法通则 最高法院 法医鉴定 

分 类 号:D920.0[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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