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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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天津财会》2015年第2期44-45,共2页Tlanjin 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坦桑尼亚税收结构由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两部分组成。直接税收指收入所得税和财产税.包括公司税、个人所得税、小型业主所得税、资本收益税、个人技能和发展培训税和预扣税.南收入所得税部门负责管理:间接税收指消费税和国际贸易税收.包括增值税、印花税、进口税、消费税和燃料税。由海关和消费税收部门及增值税收部门负责管理。

关 键 词:间接税收 坦桑尼亚 个人所得税 税收部门 资本收益税 消费税 税收结构 国际贸易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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