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营判断规则在公司收购中的适用——兼论对我国目标公司董事注意义务之启迪  被引量:9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郑佳宁[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处:《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72-79,共8页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批准号:10YJC820170);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中国民法典的根基与周边>(批准号:2014CXTD05)

摘  要: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处于一个跌宕起伏的特殊时期,此时要求目标公司董事在决策时更应当遵守注意义务,以谨慎之心履行自己的职能,为公司最大利益行事;而目标公司与董事之间存在的天然利益分歧,却使董事注意义务的评判变得错综复杂,给法院的事后审查带来了不便。源于美国司法判例产生的经营判断规则,在公司收购案件审理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经过不断的完善与修正,成了对目标公司董事行为进行甄别的重要规则。

关 键 词:经营判断规则 公司收购 注意义务 

分 类 号:D9[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