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行为规范初探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黄江晴 黄家明 

机构地区:[1]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  处:《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第6期93-95,共3页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摘  要:实行特殊普通合伙制给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带来本质的变化。从法律责任承担方式上看,有限公司制是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特殊普通合伙制是合伙人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合伙人胜任能力缺陷导致审计失败所形成的赔偿事实,要全体合伙人无限连带。从风险控制的主体和节点上看,有限公司制的风险控制是通过总分所架构,并设置相应部门和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实现风险控制,特殊普通合伙制则要求合伙人个人依赖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合作来控制,合伙人职责通过合伙协议相互承诺和约定,不得转移和委托。因此,规范合伙人行为对于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运行尤为重要。

关 键 词: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行为规范 合伙人 架构 普通合伙制 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责任 风险控制 

分 类 号:F233[经济管理—会计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