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任法官培训机制的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梁颉 

机构地区:[1]洞头县人民法院,浙江洞头325600

出  处:《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年第5期216-217,共2页

摘  要:初任法官培训制度是我国法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初任法官作为法官新鲜血液的重要来源,应给与高度的重视。目前我国《法官法》对于初任法官的资质有着严格的规定与要求,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法官人选的素质与质量,在根源方面的重视使得我国初任法官相对来说都能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很多相对困难、理论性强的案件,并且能够很好地衔接整个司法程序。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初任法官由于经验的缺乏常常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错误,在实践中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适应法官的具体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初任法官的任前培训上下功夫,如果能够在初任法官的培训机制中解决现实中初任法官身上经常发生的问题,那么无论是对于初任法官自身来说还是对于法院来说,不仅可以大大节约初任法官的培养时间,提高初任法官的工作效率,更可以在源头上保证案件的正确性与程序的正当性,大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保证案件审理透明公正,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

关 键 词:初任法官培训机制 《法官法》 拟任法官资格 

分 类 号:D92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