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资标准早已不适应社会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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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清 

出  处:《方圆》2015年第12期8-8,共1页Fangyuan Magazine

摘  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赌资较大”、“情节严重”,各地具体标准并不一样。《山东省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参与赌博人数8人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

关 键 词:赌资 社会形势 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 情节严重 公安机关 赌博 山东省 

分 类 号:D669.8[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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