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施农用地不得擅建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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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村经营管理》2015年第4期47-47,共1页

摘  要: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严格划定、特殊保护基本农田,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同时明确要求,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业建设。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租赁”、“合作开发”、“作价入股”、“承包经营权流转”农用地之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兴建高尔夫球场、别墅、专家楼、农家乐、会所、住宿餐饮、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大型停车场等非农配套设施。对于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关 键 词:配套设施 农用地 农家乐 海南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永久基本农田 承包经营权流转 政府办公厅 

分 类 号:F299.233.5[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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