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名誉权侵权责任的界限判定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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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立新[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5年第16期6-11,共6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企业法人依法享有名誉权,应当予以保护。侵害企业法人名誉权的主要行为方式为侮辱、诽谤等行为。媒体在对企业法人的批评性报道中,事实须真实,评论须公正,不得有侮辱、诽谤内容。如果以舆论监督为由,在报道或者评论中有有损企业法人人格的侮辱、诽谤性语言,不能以事实基本属实和公正评论的抗辩事由对抗企业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关 键 词:法人名誉权 企业法人 侵权责任 公正评论 行为方式 批评性报道 舆论监督 法人人格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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