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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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财政部 [2]国家税务总局

出  处:《江苏建材》2015年第5期1-7,共7页Jiangsu Building Materials

摘  要:财税[201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现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关 键 词:增值税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 国家税务总局 产品原料 纳税人销售 国家税务局 技术要求 税务机关 次加工原木 垃圾处理厂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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