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降低港口船舶使费和设施保安费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水上消防》2015年第5期44-44,共1页Marine Fire

摘  要: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我闰水运业持续健康发展,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通知要求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围油栏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以及垃圾处理、供水、供油、供电服务收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关 键 词:港口设施保安 船舶使费 持续健康发展 引航机构 服务收费 国家发改委 船舶进出港 政府作用 

分 类 号:U691[交通运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