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先行垫付养老金用人单位依法应返还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媛媛 王晓影 

出  处:《公民与法(审判版)》2015年第10期60-60,共1页Citizen and Law

摘  要:李霞系被告单位职工,1980年11月被招聘到被告单位工作,双方一直存在劳动关系。2009年2月,原告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到单位办理退休时,才得知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一直未按时足额缴纳。经双方协商,由原告先行垫付,被告承诺事后再将钱款返还。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垫付 养老金 法定退休年龄 社会养老保险费 个人 2009年 劳动关系 

分 类 号:F812.423[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