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韩国出口大蒜案的两点争议及教训评析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时民[1] 

机构地区:[1]北京工商大学

出  处:《对外经贸实务》2015年第12期75-77,共3页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  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资助;项目号:JD-YB-2015-022

摘  要:一、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韩国AT公司发布2014年度新鲜大蒜购买投标公告书,招标采购2014年产中国金乡蒜4000公吨,苍山蒜2000公吨。山东A公司遂与韩国B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约定由B公司作为A公司的代理参与在韩国的投标程序,最终中标600公吨。中标后,韩国B公司代表山东A公司与韩国AT公司签订合同,要点包括:(1)货物与价格:山东大蒜600公吨,CFR釜山每公吨1165美元;(2)交货:最迟到货时间2014年12月16日,

关 键 词:冷藏集装箱 到货时间 信用证交易 代理协议 开证行 议付 不可撤销信用证 检验机构 合同变更 山蒜 

分 类 号:D931.26[政治法律—法学] F323.7[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753.126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