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分开”的“枫桥探索”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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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柳 

出  处:《中国老区建设》2016年第1期25-26,共2页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

摘  要:村民自治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不同,但现实中村民委员会往往代行了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基层组织政经不分的状态。如同过去国有企业政企不分一样,不仅影响集体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实施“政经分开”,不仅有利于促进集体经济做大做强,而且可以催生出一种群众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的资产经营机构职责清晰、互动协作的新型农村治理结构。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枫桥 村民自治组织 农村基层组织 农村社会管理 群众自治组织 农村治理结构 村民委员会 

分 类 号:F30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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