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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丙刚[1] 刘娜[1] 杨佐明[1] 关鹏飞[1] 陈杰[1] 张立峰[1] 陈德生[1]
出 处:《实用骨科杂志》2015年第12期1109-1113,共5页Journal of Practical Orthopaedics
摘 要:目的探讨髓内固定系统及钉板固定系统治疗股骨粗隆下骨折的临床疗效。方法自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手术治疗107例股骨粗隆下骨折,按髓内固定系统及钉板固定系统分为两组。髓内钉组62例,男41例,女21例;年龄31-82岁,平均60.5岁。锁定钛板组45例,男30例,女15例;年龄23~82岁,平均58.3岁。从两种治疗方式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术后骨折愈合时间及并发症方面比较临床疗效。结果本组107例病例均获随访,随访时间18~30个月,平均22个月。髓内钉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骨折愈合时间及并发症方面明显优于钛板组(P〈0.05),在术后髋关节功能评分方面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股骨近端髓内钉治疗股骨粗隆下骨折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骨折愈合时间方面上存在明显优势,并且并发症的发生概率低,两者在术后髋关节功能评分方面无明显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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