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的界定难题与法律重塑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恩典[1] 

机构地区:[1]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出  处:《天府新论》2016年第1期89-100,共12页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  金: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胡玉鸿教授主持的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公共利益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强调将公共利益还原成个人利益,将个人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的构成性要素,无疑具有重要理论价值。然而,现实中,公共利益个人主义方法论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利益观念淡漠,公共利益沦为一个被掏空了"价值"的空瓶子,成为那些在市场和社会竞争中占优势地位的群体竞相角力的竞技场。在业已被"掏空"价值的公共利益概念中注入民主价值,既能避免公共利益重蹈政治集体主义的覆辙,又能消解公共利益个人主义方法论潜在的危险。在未来的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构造当中,应当充分地体现民主价值,体现协商精神,将公共的众人作为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并努力建构一种分析-协商的复合程序构造。

关 键 词:公共利益 个人主义方法论 民主价值 协商 程序建制 

分 类 号:D90-052[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C914[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