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还须做足法外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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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玉胜 

出  处:《中国老年》2016年第1期27-27,共1页Elderly Chinese

摘  要: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医闹”“网上造谣”“找人替考”等行为将从行政处罚正式入刑。“刑九”规定,对“医闹”的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 键 词:功课 剥夺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 积极参加者 行政处罚 首要分子 生效 

分 类 号:D924.12[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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