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红包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刍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海涛[1] 郭永胜[1] 荣良忠[1] 

机构地区:[1]徐州医学院社科部,江苏徐州221004

出  处:《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452-455,共4页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  金: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013SJB820021)

摘  要:立法将商业红包行为纳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医疗红包行为在恶化医患关系、破坏医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患者的公平治疗权利等方面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商业红包行为,却成了"漏网之鱼"。应当以医疗红包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逻辑起点,明确医疗红包行为具有民事、行政、刑事等多部门法的法律属性,采用民、行、刑等多部门法的调整手段予以治理。

关 键 词:医疗红包行为 社会危害性 法律规制 

分 类 号:C913[经济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