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部门联手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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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纪洪 

机构地区:[1]《中国建设信息化》编辑部

出  处:《中国建设信息化》2016年第3期7-7,共1页Informatiz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摘  要:近日,为建立规范有序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中行南昌支行、省地税局、省工商局、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多渠道筹集房源,根据实际需求,可通过改建、购买、新建、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加快项目竣工交付,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当年开工的多层单体住宅,建设周期满30个月应竣工交付使用;当年开工的高层单体住宅。建设周期满42个月应竣工交付使用。强化人住考核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要完成分配八住工作。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 键 词:住房管理 江西省 租赁 强化 中国银监会 竣工验收 交付使用 单体住宅 

分 类 号:F293.31[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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