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对象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谭贵华[1,2] 

机构地区:[1]西南政法大学统筹城乡发展制度创新研究院 [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  处:《经济法论坛》2015年第2期43-52,共10页Tribune of Economic Law

基  金:西南政法大学统筹城乡发展制度创新研究院项目:“重庆市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制度支持研究”(TCCX15YB10);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严格执法相关问题研究”(2014ZDFX25)

摘  要:自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正式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以来,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积极应用。[1]但与此同时,由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自身的复杂性和相关立法规定的原则性,这项制度在适用中亦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以及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例如,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格否认”包含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格;

关 键 词: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适用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 司法实践 立法规定 原则性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