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应当缓行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曾洋[1] 

机构地区:[1]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  处:《董事会》2016年第3期27-28,共2页DIRECTORS & BOARDS

摘  要:至此,以P2P名义开展的业务在"信息中介"之外出现了另一种模式:"资金运作"式网络借贷。"资金运作"式网络借贷正是P2P崩溃的恶之花对P2P乱象进行反思的过程中,人们已经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只是工具,互联网只是努力把金融换个玩法。

关 键 词:信息中介 恶之花 P2P 收益回报 借款人 高利率 监管模式 平台的功能 平台山 银监会 

分 类 号:F4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