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不是党纪例外之地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林伟 

出  处:《党的生活(黑龙江)》2016年第1期48-48,共1页

摘  要:2015年12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一篇文章称,微信“朋友圈”是一个汇集圈内朋友状态、各类信息,进行思想感情交流的平台,显然属于圈内人的“公共场所”.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公众人物,如果随心所欲地在微信“朋友圈”内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妄加评论,不但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且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然受到党纪处分.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朋友 《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员领导干部 感情交流 公众人物 公共场所 政府形象 

分 类 号:D262.6[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