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地分离”登记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助力广东省鹤山市发证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中国不动产》2016年第2期44-45,共2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之前,我国房地登记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房地合一”的登记制度,部分地市早在20世纪末就已成立房地一体化的管理机构,建立了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国有土地上的房地统一登记和发证,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了良好统一的基础。另一类则是所占比重较大的“房地分离”的登记制度,这类登记制度存在着房屋和土地的登记发证分属不同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数据格式多样、内容复杂等诸多现实问题,所以针对“房地分离”的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就成为当下我国推进不动产登记攻坚克难的主要任务之一。

关 键 词:不动产登记 房地合一 分离 鹤山市 广东省 信息化 登记制度 信息管理平台 

分 类 号:F299.233.1[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