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权属的类型化分析——大数据产业的逻辑起点  被引量:10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筱贞[1] 

机构地区:[1]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杭州310030

出  处:《法制与经济》2016年第3期44-46,49,共4页

基  金: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4年研究课题:"大数据权益研究"(2014B102)

摘  要:资本市场对大数据产业的追逐升温迅速,在中央鼓励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态度中,地方政府积极布局大数据园区和交易所。同时业内人士不断提出警示,大数据权属未有规范,在权属未定的前提下,对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交易,会使其生态系统进入侵权、失控,甚至犯罪的黑洞。随着产业生态系统的辐射和发展,这个源头性的危险会不断地被放大。文章试图剥离政策、国家利益、产业利益等诱发但非决定性因素,从法律角度,考察大数据的权属,厘清大数据应属于谁的应然。

关 键 词:数据红利 信息数据 法律属性 类型化 

分 类 号:D922.16[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