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韦忠语[1,2]
机构地区:[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 处:《法商研究》2016年第2期95-104,共10页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摘 要: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得以进行的物质基础。从财产的本质和功能出发,破产财产仍具有经营的价值和必要。积极经营破产财产,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是破产财产管理制度的应有内涵,也是商事法"效益至上"理念的内在要求。法律制度应提倡和弘扬破产财产的经营,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制度空间,以满足破产法"实质公平"的价值取向。
关 键 词:破产法 破产财产 公平清偿 管理人 破产财产经营 破产财产管理制度
分 类 号:D922.291.9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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